洛阳市义工联合会志愿服务时间计算管理规定
洛阳市义工联合会志愿服务时间计算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洛阳市义工联会(以下简称义工联)志愿者参加公益活动及义工联组织内部管理活动的服务时间计算和记录,依据民政部门的志愿服务时间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参加义工联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义工联均对服务时间进行统计、计算,按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和服务时间统计,服务时间均折算为小时数。超出半小时没有达到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算。
一、义工联志愿服务时间的计算范围及服务时间计算方法:
1、处理义工联日常事务的义务服务工作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及活动组、项目组从事常态化日常工作每个月按照最高8小时计算,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人力部提出说明另行计算;部门负责人每月5日前应提交本部门上月服务时间及月工作总结,未提交部门不计服务时间。规定时限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不计服务时间。
2、理事、职能部门及活动组负责人工作
每月按照10小时计算服务时间。特殊情况由秘书处统计报人力部另行核定。
3、撰写活动策划书
撰写策划书:组织大型活动按照8小时计算。小型活动活动负责人确定(一般可按2小时内计算),报人力部审核。
4、调查、送捐活动
前期调查、送捐等均按实际时间计算。所有调查必须有文字调查报告,没有的不记录服务时间。
5、公益活动的开展
参加活动具体实施的服务时间计算:按照会员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记录服务时间。活动迟到或早退20分钟者,不记录其服务时间,向负责人请假者除外。
参加义教支教活动的本组织会员下乡期间按照每天10小时计算。
助学调查和专管员回访,以实际活动时间+往返集合地1小时计算。
助学工程筛选会:主讲人记录服务时间,最高不超过2小时;领队计服务时间1小时;整理资料人员,每整理一份学生资料,计1小时,以此累加;书写调查手记和调查感言义工,每写一篇计1小时,以此累加。
6、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的整理
活动结束后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整理和发布按每次不超过2小时计算。特殊情况由人力部临时考核确定。
7、特长服务
会员利用自己的专长为义工联义务提供服务等以及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时间由人力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8、本组织组织的娱乐活动的服务
义工联组织的娱乐活动,参加人员不计算次数和服务时间,策划组织人员和现场服务义工按照据实计算服务时间。
9、会员培训
参加义工联组织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计算活动次数,不记录服务时间,授课人员按实际时间加2小时计算。
10、理事会会议及各职能部门、活动组会议
会议不超过2小时按照实际时间计算,超过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其它大型会议有组织部门报人力部另行确定。
11、宣传工作
外部媒体报道服务时间根据报纸、媒体报道(电视、广播)情况计算,报道一次为10小时。
义工联内部投稿的服务时间计算方法:
(1)500字左右及以下+图片,每人每次计0.5小时服务时长;
(2)1000字左右+图片,每人每次计1小时服务时长;
(3)1500字左右+图片,每人每次计1.5小时服务时长;
(4)2000字左右及以上+图片,每人每次计2小时服务时长;
特殊情况下的稿件,由宣传部与人力部协商确定。(此特殊情况比如参加政府大型项目的组稿,项目策划书组稿等)
注:(1)每人每次上限为2小时服务时长。(2)所有通讯报道需经理事会审批。
12、路途计算
参加义工联公益活动路途时间市区按照1小时计算,县区按照实际计算(县区交通时间和其它未具体描述的服务时间核定,由各活动组统计后报人力部具体核算)。
13、有补助活动的服务时间计算
补助金额在50元/日以上的(含50元),记录服务次数,不记录服务时长;补助金额在50元/日以下,记录服务次数,服务时长按实际时间的一半记录。
二、时间统计要求
1、理事日常工作的时间考核及统计人力部负责统计考核。
2、职能部门、活动组负责人的日常工作时间考核及统计由分管协调理事负责。
3、职能部门、活动组专管员的日常工作时间考核及统计由部门、活动组负责人负责。
4、其他情况由人力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